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3】36号)和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聊城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福瑞康食品有限公司被定为2023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我公司已于2023年4月聘请山东蔚海蓝天环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咨询单位,计划于2023年4月开始开展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2022年生产及排污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
企业名称 |
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福瑞康食品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战红梅 |
企业所在地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堂邑镇栾庄西南聊冠路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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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及用途 |
名称 |
2022年使用量(t/a) |
用途 |
液氨 |
15.716 |
制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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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浓度及数量 |
产生情况 |
2022年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硫化氢 |
0.000495 |
喷淋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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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 |
0.012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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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2 |
0.003934 |
低氮燃烧并有组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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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X |
0.086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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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物 |
0.004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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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
产生情况 |
2022年处置量(t/a) |
处置去向 |
废冷冻机油 |
0.33 |
委托山东胜昌能源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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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润滑油 |
0.0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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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废液 |
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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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试剂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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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试剂包装物 |
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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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灯管 |
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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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
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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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本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针对事故源能迅速、准确、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设置各种风险物质泄漏的现场处置措施,包括人员疏散隔离,受伤人员的救治等。项目区内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装置区、罐区等区域重点防渗,完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有毒有害物料储存区设置隔水围堰。 |
二、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25日
三、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山东聊城绿亚禽业(集团)福瑞康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号码:15006390586